关于潮安区浮洋镇污水措置厂创办工程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私见书的批前公示
依照相合司法、法则及《广东省城乡计划条例》的请求,现对合于潮安区浮洋镇污水打点厂修复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看法书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实质如下: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巨大益处联系的,依据《广东省城乡计划条例》的原则,可正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式子,片面申诉原料应亲笔具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元申诉应由法人代表签章)。过期未提出的,視爲放棄上述權益。
依照相合司法、法则及《广东省城乡计划条例》的请求,现对合于潮安区浮洋镇污水打点厂修复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看法书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实质如下: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巨大益处联系的,依据《广东省城乡计划条例》的原则,可正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式子,片面申诉原料应亲笔具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元申诉应由法人代表签章)。过期未提出的,視爲放棄上述權益。